2)第27章 三分蛋糕_全能娱乐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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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怎么花费公司的资源,也不需要给公司分成。

  但是但作为演艺人员的明星来讲,他需要经纪人的时间比较多,经纪人操心的事情也比较多,公司为了推广他耗费的资源也比较多。所以一般的艺人和经纪公司,或者和娱乐公司他都是有分成比例的。

  而无论是作为娱乐公司分担风险也好,作为创作人利益长期化也罢,或者是利益最大化也好,通常采取的都是一次性签约费以及分成来卖歌曲。

  比如说时天运卖一首歌,卖给东华娱乐一名准备出道的新人歌手。那么这首歌东华娱乐公司会给时天运比如十万块钱的签字费,也就是独家授权费。音乐创作人授权娱乐公司,娱乐公司将歌曲交给新人,新人和创作人同时签订协议,签这个协议就是为了保证这个人是创作人选定的人,而不能被娱乐公司掉包。

  公司耗费资源将这首歌曲和这名歌手推广出去,自然不是免费的,而是要收取分成。比如公司和新人签订新人合约,公司收取艺人参加商业演出以及歌曲下载的费用六成。

  那么,这就产生了一个基础。如果创作人要拿这首歌的四成分成,实际上新人就等于一分钱拿不到,创作人收取分成是优先级,其次是娱乐公司,最后是艺人,这就是娱乐行业金字塔结构。

  而且如果这首歌非常好,创作人不想只拿四成,那么和公司谈六成,公司同意后也许自己降低一点,也许艺人也要降低一点。

  总之就是三方分蛋糕。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演唱者是超级巨星,他不可能只拿一成,让公司和创作人拿九成。或者他拿两成,公司和创作人拿八成。

  从这个角度来讲,将一首歌曲交给新出道的新人最合适,但是超级巨星商演价格高,歌曲下载数量高,也许给创作者带来的收入就高。

  所以每一首歌的交易,包括选择歌手,都需要创作人和娱乐公司甚至也需要和歌手谈判,有时候比较麻烦。所以许多创作人挂靠一家娱乐公司,这些麻烦事就交给娱乐公司的经纪人。由创作人所在娱乐公司和对方娱乐公司谈判。如果是内部消化歌曲,等于公司与双方协商,但也简单了很多,甚至大部分都只是公司和创作人协商。

  而现在这件事却是最麻烦的,首先是东华娱乐代表时天运三方协商,其次对方是超级巨星,不像是新人那样好拿捏。所以杨涵这样说是让时天运心里有个谱,先给首席经纪人韦雪交个底。

  时天运对于这类谈判应并不是很懂,所以谦虚的问:“杨姐,您有什么建议没有?”

  “当然有啦。”杨涵嘻嘻笑道,“有这样的机会,你觉得你杨姐还有咱们的首席经纪人韦雪能轻易放过去?传世千古的词,谁唱都长脸,懂吗?我的建议是咱们直接就八二开,你拿八成,对方那两成,那两成对方公司和常飞分。没直接拿十成是咱们还有点脸。”

  八二开已经够不要脸好吧!

  时天运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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