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章 迷踪_蒹葭记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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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下,先遣军都红了眼,从朔西一直杀到朔北。后来有人统计,在始帝北伐屠戮的近百万荒人中,有三十几万,都是这只不到一万人的先遣队杀掉的。据说,战争结束后,有位神志已经癫狂的先遣队士兵,居然用剥下来的荒人皮,缝制了一件皮衣。

  而在这只后来被称为“剥皮军”的部队了,有一个小将却格外特殊,这位小将有个听起来很秀气的名字,王越峨。

  王越峨的兵器是一柄极为普通的长枪,可是他的枪法却极为轻盈。别人用枪是刺,而他是抹!寒光抹过脖子,荒人应声而到。

  他杀人杀

  得毫不手软,但手段却干净利落。死在他手里的荒人虽然比所有人都多,但是却也痛苦最少。顶多感觉脖子一凉,倒地死去。王越峨从不会去剥掉荒纹,仿佛天生有洁癖,不论是枪尖还是手指,都不愿沾到一丝鲜血。

  在又屠戮了一个荒人部落后,所有的遣队兵卒都处于短暂的愣神之中,这是一种亢奋之后的虚脱感。杀人薄皮时如狼似虎,但是一旦血流尽,所有人的神经再次被荒原的风雪冻结。可是王越峨却看到远方的坡地上站着一个高高的身影,随后一闪就消失了。

  王越峨像身边发愣的袍泽招呼一声,便提枪飞奔而去。他虽然厌恶同伴的虐杀,但是却也谨记着自己这只部队的职责,就是最大限度的消耗荒人的有生力量,同时打乱乌干木乡荒人精锐的布局。

  他们这只部队人不多,出发时满员一万两三人,经过沙海和荒原的跋涉,已经减员到八千不到。这些人在偌大的荒原上,面对将近两百万的荒人部落,就算每个人都是高手,也不可能正面对抗。而且在大煜彻底北伐之前,他们还不能让南下驻扎的荒人精锐知道自己的存在。

  所以先遣队每经过一个部落,都不会放出一个活口,无论男女老幼,一律剥皮斩首。虽然残酷,却是保持行踪隐秘的最佳办法。

  可是,现在居然有一个人看到了煜军屠戮荒人的场景,一旦他将这件事报告到荒人王庭,等待自己这些人的会是围剿和反屠杀。

  王越峨不怕死,但是他要完成自己的誓言。在自己的母亲被一支南下抢掠的荒人杀死时,立下的誓言,踏平北疆,覆灭荒族。

  所以,他一定要追上那个人,如果是荒人,就让他没有痛苦的死在自己的铁枪下,如果是南人,就带回部队,审讯看押。

  但是,王越峨却越追越心惊。

  凭借他在先遣队中,也是数一数二的脚力,此时却无论如何也追不上前方之人。

  他跑的快一些,前面的人影也会变快一些。自己力竭跑慢一些,前面那人也会变得慢一些。

  两人始终离百丈远,王越峨可以看到前面那人的踪迹,却无法再将距离缩短一丝一毫。

  少年的一股倔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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