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八十六章 雷神(三)_我老婆是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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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稍微有一些内疚。

  “算了吧,要真是这么容易的话盲神就不会死了。”雷神无奈的摇了摇头:“我与盲神的关系那是相当的好,上古诸神众多,但因为‘诸神之黄昏’那场战役都死光了。最后活下来的也就是我、盲神、光神。我们三个人的关系是最好的,而且你能够召唤的人也就只有我们三个对吧。

  现在盲神挂了,我前去送死。你还是尽快准备召唤光神吧,我想如果是光神的话……他不会去完成你的任务,光神宅心仁厚他绝对不会去谋杀一个自己不认识的人类。即使这个人是尼德霍格的圣子,但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他是坏人,光神就绝对不会对他动手。

  所以呢,这种事情你还是亲力亲为吧,反正我此去九死一生,即使不死我也没办法干掉尼德霍格的圣子。你应该很清楚尼德霍格有多强大才对,除了父皇之外,估计没有人能杀得了他了。毕竟他是一名越界者,即使再怎么弱小,你我的力量对他的影响也会非常小的。”

  弗尔尼尔点了点头:“你说的也有道理,我以前怎么没想到?作为一个人类,他不可能打败盲神。除非是……盲神的力量对他无效,对啊我怎么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我忽然有一个想法,我们应该去找一把武器,一个能杀掉越界者的武器。”

  “朗基奴斯之枪?”梅林立刻就明白弗尔尼尔的意思了,因为曾经的耶和华也是越界者,杀死耶和华圣子的就是朗基奴斯之枪,不管这把枪为什么能杀死耶和华的圣子,但它就是能做到这一点。虽然基督在被杀之后复活,但这是耶和华的本事,尼德霍格作为一只毒龙,他未必能让科特迪瓦复活。

  龙族之强就是因为他们只懂破坏,他们天生就是毁灭之子,人力难以与之抗衡。但是要说到其它的能力,龙族几乎没有。所以现在的尼德霍格很强大,但却只是他的战斗力,要让他做其它的事情恐怕很难。

  “没错,就是朗基奴斯之枪,曾经杀死圣基督的武器。如果这用把枪的话,应该可以杀死尼德霍格的圣子,而且尼德霍格没有办法让圣子复活。只是这把枪的下落……梅林,你应该比我了解一些吧。”

  梅林点了点头:“这个……我倒是知道。这把枪原本是一位所有,因为刺死了圣基督而得名。之后辗转落入了罗马教庭的手里,最后他落入了一个军事家希特勒的手里。而希特勒就是阿萨麦特氏的三代吸血鬼。他是最后一位拥有二重生的三代吸血鬼,他的残暴曾经让这个世界备受战火的洗礼,不过也因为他的努力这个世界的发展速度一下子就快了。

  战争在很多方面都是负面的,残酷的。不过在我这种拥有永恒生活的吸血鬼来说,我们看见了一个事实。只有战争才可以失去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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