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十三章 租房_香江大亨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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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是《楚留香》剧组的开机仪式,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参加。

  李志文穿好衣服,下楼买了一份早餐,在报亭卖了几份报纸,坐在凳子上看了起来。

  《东方日报》头版头条刊登着:“《寻秦记》作者李志文已于昨日正式签约《东方日报》,稿酬为千字500,并与东方报社联合打造《东方女性》杂志,李志文第二部大作《穿越时空的爱恋》将于此杂志刊载,请各位敬请期待。”

  此新闻一出,《东方日报》和《寻秦记》的作者立即成为舆论风暴的中心。

  李志文可以想象到各大报纸的反应,之前会有一大半的媒体会骂《东方日报》乱来。毕竟半年前黄玉郎创办新报刊,给倪匡千字500的稿费,就已经让众多同行口诛笔伐了。

  更何况倪匡是香江家喻户晓的作家,而李志文只是一个刚出书的新人。尤其是李志文答应只给《东方日报》独家供稿,更是断了其他报纸的机会,不骂疯他才怪。

  不过这样并不会搞坏李志文的名声,相反会让他身价大增,而《东方日报》也是好处多多,不仅成了舆论的焦点,可以继续提高报纸的销量,还正式推出了新报刊,简直是一举多得。

  放下《东方日报》,李志文拿起了《明报》读了起来。

  只见在正刊一个比较显眼的位置看到了倪匡发表的一篇稿子。

  《藏污纳垢,报届之耻》

  原来倪匡看到李志文的稿酬比他的稿酬还高一样,跑去和金庸诉苦,让其给自己提高稿费,没有被答应,愤怒之下写的一篇文章。

  这篇报道是专门骂《东方日报》和李志文的,更点名了李志文的真实身份,是个不到二十岁的毛头小子,在文章的最后甚至建议港府对《东方日报》进行封停整改。

  李志文对于倪匡知道自己身份并不意外,因为他最先投稿的就是《明报》。

  不过看到这篇文章可以发表,也知道了潘岳生知道了自己耍了他。

  《明报》金庸办公室。

  总编辑潘岳生脸色难看的说到:“查先生,这次是我的疏忽,《寻秦记》本来是先到《明报》投稿的,我看了稿子,里面的艳俗桥段实在太多,就给了他千字50的稿酬,他不同意,我让他第二天再来报社,引见给你看看。结果他转身就投了《东方日报》,这次是我的错。”

  “没有关系。”金庸摆摆手说:“《东方日报》走的是低俗路线,而《明报》现在的格调要高很多。《寻秦记》的这些章节我都看过,确实不适合我们的报纸。靠小说拉高销量只是一时之策。另外,有关于《寻秦记》的负面报道就不要再发表了,与人为善就是与己为善。”

  潘岳生连连称是。

  李志文吃完早餐就往广播道走去。

  陈玉莲的宿舍在大坑道附近,这里房租便宜,又有港府的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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