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1章 无法逃避 2_房事规则: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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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列入强制性标准,其最大特点是量变价不变。各施工企业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统一的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自主报价。但是,从目前情况看,这个规范还比较笼统,门类也不全,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所涉及的清单项目与工程实际情况还有一定差距,加之配套措施没有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有效实施。

  但是,实际上项目业主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本扭转,加重了施工企业的困难和负担。对盲目报价低价中标而又无力履约的施工企业,也没有相应的惩戒措施。因此,在目前这种寅吃卯粮,用明天甚至后天的钱做今天的事,建设资金缺口巨大的时期,合同履约担保制度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或许只能停留在文件甚至口头上。

  所以,我们才能有空子可钻,才能跟其他企业不站在一条起跑线上。

  相当长一个时期以来,各地的工程项目在招投标中存有多少猫腻,早已是路人皆知的事情。虽然每个项目的上马都要通过一套完整程序,立项、验证、评审、公示……看上去无懈可击,而这一切不过是“台上”的功夫,起决定作用的和这些表演毫无关系。滑稽的是,对这样的现象谁都心知肚明,谁也不觉得奇怪,谁都痛骂权钱交易,谁有机会也不轻易放过。

  我们还行,至少是自己有资质,这样我们不会将第一步的风险投入变成偷工减料的借口,所修建的项目也没有成为綦江彩虹桥、钱塘江防洪堤那样的豆腐渣工程。可是有些人呢?没有获得任何建筑施工资质,没有办理任何证照,通过向有资质建筑公司缴纳高额“管理费”的方式,也承接了一个个政府重点投资建设的工程。那样的人往往将工程技术标等格式性、技术性强的标书内容交给有资质建筑公司制作,自己则利用熟悉当地建材行情、人脉丰富的优势,制作商务标。中标后,自己花钱租赁施工设备,拉上熟悉的业内老友,请一些闲在家没经过施工培训的民工,组建起自己的山寨施工队。这些人都是些什么人?不说大家都明白,都是政府官员的兄弟或者是大舅子小舅子,反正不是我这样的人。

  这样的人通常在相中某一工程之后,便会找一家具备建筑资质、证照齐全的建筑公司达成协议,由该建筑公司参与竞标。夺标之后,向其支付工程款2%到10%不等的高额管理费,而施工过程则由这样的个人负责,建筑公司实际并不参与。别的不说,就是这些管理费,不就是诱发偷工减料的基本因素吗?

  我看着黄敬澜吃饭,心里感到很是过意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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