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二十章_我玩的游戏成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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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下定論太草率了。作為深受庇佑的多蘿西女神信徒,大家一貫以好運為人所知,把層次拔高眼光放長遠,史萊姆輸這一盤沒準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到底是什麼意義,這個再等等結束以後就知道了。

  真是從未設想過的展開方式。

  現在血腥之神信徒們大概有數了,當初會遭遇那種級別的迷宮應該就是對面比較弱,沒有同他們正面交手的資格,迷宮是運氣作用之下對他們的保護,這次刷不出來迷宮了,規則不允許,也不讓投毒,說要堂堂正正的比……禁了各種陰謀詭計之後運氣能作用的範圍也很有限,所以說今天就該自己贏。

  那是一根看起來就不一般的竹竿,是個嫌用劍太危險的慫逼熊貓崽給自己找來的武器……作為棍棒樣式的武器確實還成,跟鋒利的寶劍比起來,竹竿能用到的場合更多。即便這麼說也掩蓋不了那只是一根竹竿的事實,棍棒一類的武器跟刀槍劍斧相比就是比較弱勢。

  「大叔贏了。」

  果然實力才是最重要的,絕對的實力之下可以無視運氣。

  頹廢大叔擺擺手,上去之前問旁邊熊貓崽借了根竹竿。

  對面知道多蘿西是運氣一類的神,屬於永遠都有贏面就是可能莫名其妙獲勝的類型,一開始他們還是很警惕的,否則也不會起手派上最厲害的。

  「當然是大叔贏,這還用說?」

  「剛才覺得放著刀劍不用選跟竹竿子的傢伙是傻瓜,現在我得糾正自己的錯誤,我錯的太離譜,居然沒看出這選擇的高明之處,打的可是血腥之神信徒,剛才怎麼就忘了這點呢?」

  血腥之神信徒就沒有怕見血的,反而血液是他們的好幫手,操縱得好的可以像觸手一樣延伸出去給對手添許多亂子。

  選擇竹竿這種和鋒利沾不上邊的武器可以在創傷他的同時保證一個極低的出血量,控制得當的話,能打得你全身酸痛就是不破皮,這直接就變成鈍刀子割肉級別的折磨,多達一陣對面手段盡出都拿不下他們信心自然要崩潰,第二局就拿下了。

  沒主動想通,聽到這話隱約想到的提出一個說法:「大叔可以控制不用竹竿打破他皮,那他自己還能割自己一刀不是?想要放血還不簡單?」

  這麼說也有道理,擁有這種能力的首先想操控的當然是對手的血液,但如果一時半會兒拿對手沒轍也可以考慮劍走偏鋒,放自己的血,開個什麼大招,沒準能有奇效。

  不是說他們可以操縱血液結網,讓血液變成觸手的樣子輔助進攻嗎?還說血液就像水流一樣是斬不斷的,這觸手一旦伸出去能造成很大麻煩,不注意就會被纏上,只要被纏上就逃不脫被吸血的命,一旦被他吸血,身體的能量會快速喪失,勝負的天平就要倒向另一方了。

  這麼看確實,你可以不把他打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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