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百六十一章:一只手杀人_十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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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这么说?”

  张山的话音刚落,一名矮个子刑警便发出了疑惑的声音。

  “从现场的情况来看,凶手的杀人计划是早就已经计划好的,至少凶手进入现场时所用的绳索,和离开现场时所使用的绳索绝对是早就有准备的,如果说杀人的是白云天,那么他必须提前很久就要对这次的杀人做好准备,但反过来讲,如果说白云天参加酒会的目的就是杀人,他选择在酒会当晚跟白南发生争执就成了很愚蠢的行为。因为酒会的现场有很多双眼睛在盯着他们,白南家大业大,这次酒会当中,除了白南之外最引人关注的就是他们这几名养子了,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会被所有的员工特别关注。如果说白云天跟白南发生争执,这势必会吸引很多人的注意。如果他真的要杀人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在酒会当中保持低调,因为几瓶酒的事情去找白南告状,这是无事生非的行为,他根本没有必要这么做。如果说他知道一会儿白南酒会被他杀死,那他就算告诉白南这次酒会当中白君凯进的酒都是假酒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张山的说法固然有道理,但很显然并不完全服众,在刑警中还是传来了不协调的声音,“如果说白云天此地无银三百两呢?我的意思是说……白云天这是一种欲擒故纵的行为,他很清楚的明白我们刑警的办案思路,知道本案当中的凶手是早有预谋的,在作案前夕一定会选择低调,所以他才会故意无事生非,在把所有人的注意力聚集在自己身上的同时,却消除了我们刑警对他的怀疑程度,这是一种逆向思维,难道不能排除这样的假设吗?”

  如果说刑警支队是一家公司的话,那么作为下属在会议中保持跟领导不一致观点的言论是很致命的,但恰恰刑警支队并不是个公司,这种队长和刑警之间的互动,刑警和刑警之间的头脑风暴的事情所有人都已经司空见惯。在一起刑事案件中,不论是队长还是刑警,官衔并不意味着权利,而是意味着责任!所有的人唯一遵从的是逻辑的推理和案发现场的证据!

  这名刑警说的也有几分道理,很显然,张山在陈述自己的观点之前就已经考虑到了会有人这么想了,也早就想好了应对的说辞,这就像是一场辩论赛,谁说的有道理,就听谁的。

  “你说的确实很有道理,如果说白云天明白我们的破案思路,故意反其道而行之的话,我们的确没有办法彻底洗脱对他的怀疑,而事实上,这一点我们任何人也没有办法界定。在我排除他嫌疑之前也考虑过跟你一样的问题,但是……案发现场的痕迹,也是我们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刚刚我有提过凶手作案的全部细节。其中最重要的细节就是凶手的作案手法,和离开案发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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