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香港警察的教育训练_未来特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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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外靶场射击600发子弹。

  学警所接受的射击训练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掌握枪械的正确使用方法和了解基本的射击程序;第二阶段为真枪实弹的射击训练;第三阶段为训练学警在恪守警务程序下的应变能力,即决定在何种情况下应该射击以及在何种情况下才可以拔枪射击的判断力;第四阶段是在不同的环境下的活靶射击,其中包括:活靶快速射击、在目标出现的有限时间内射击、向移动目标射击以及在夜间有限视野的情况下的射击训练等。

  在训练完成之后,所有学警都要接受一项左轮手枪的射击考试,达到50%的命中率为合格,才能正式毕业、获准配备枪械及被委任正式执行警务工作。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考,直至合格为止。

  3.体能训练课程

  新警的体能训练,员佐级学员是男女分开训练,而见习督察往往因人数较少而男女一起受训。

  体能训练课程大致有以下几项内容:

  (1)室内器械训练。每周一次,在一节课的时间内,轮流做超过12种项目的器械训练。

  (2)步操训练

  (3)跑步训练

  (4)室内障碍训练(限于见习督察)

  4.急救训练课程

  此类课程的开设,主要是倡导学警发扬“助人和救人精神”,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服务于社会、服务于民众。课程内容有:

  (1)急救学原理及应用

  (2)人体结构、呼吸系统和其他系统

  (3)休克、烧伤、中毒、人事不省及其病例。

  (4)窒息及心肺复苏法

  (5)创伤及出血、绷带包扎法、内出血、骨折

  (6)中署及其处理方法

  此类课程除了理论知识外,重点在于实习训练。警察训练学校也为在职警员举办此类训练班,并提供针对性的训练。

  (二)督察的训练课程及其方法:

  从社会上直接招募的新督察和警队低层晋升上来的督察称之为见习督察,按规定,他们也必须在警察训练学校接受为期36个星期的入职训练。督察级人员的训练课程同样包括法律和警务程序等内容,但比员佐级警务人员的训练课程在深度和复杂程度上要大一些。同时,他们还要增加领导实践和管理技巧方面的训练课程。见习督察的训练课程分成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基础知识课。内容包括社区服务、基本领导技巧、文书通讯及写作练习等科目。第二阶段是为期27周的专业训练,其内容包括领导技巧和管理,其着重点是实践训练。实践训练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一是培养“领导”这一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二是培养领导能力;三是领会理解“领导”和“监管”两种角色的联系和区别;四是培养适应领导岗位的心理素质。

  见习督察学完各门训练课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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